​重庆市技术创新指导性项目推荐目录


一、重庆市技术创新指导性项目推荐目录申报范围
1.重庆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2.已获得市级及其以上科技计划立项批复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二、重庆市技术创新指导性项目推荐目录申报时间
采取常年“动态申报,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方式,原则上每半年审定发布一批。
三、重庆市技术创新指导性项目推荐目录选项原则和重点
(一)选项原则。
1.符合产业政策和鼓励发展的方向;
2.与全市工业发展规划和战略导向一致;
3.符合区域产业布局和技术创新导向;
4.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选项重点。
1.战略性新兴产业,尤其是大数据智能化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2.传统支柱产业转型升级的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3.产学研协同创新开发的重大产业技术创新项目;
4.服务行业创新发展的第三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5.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等企业内设研发机构能力提升项目;
6.市场化运营的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建设项目;
7.质量技术攻关、质量管理体系提升、标准制修订和品牌建设项目。
四、重庆市技术创新指导性项目推荐目录不宜申报的项目
1.列入产业政策禁止与淘汰目录的产品、技术;
2.能耗高、严重污染环境的项目;
3.进口散件组装的产品;
4.仅花色、款式、包装等发生变化的产品常规性升级。
五、重庆市技术创新指导性项目推荐目录项目类别
1.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应用和能够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并形成目标生产能力的新产品、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2.产学研重大项目:主要包括依靠产学研协同创新进行开发,预期经济效益高的重大项目,以及已取得产学研协同创新成果,在渝实施产业化的重大项目。
3.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企业技术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等企业内设研发机构创新能力提升项目,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第三方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包括检验检测、样机样件开发试制、模具试制等),新型企业研发机构建设项目。
4.质量品牌标准项目:主要包括质量管控能力提升项目,产品质量提升攻关项目,品牌创建能力提升项目,牵头制修订国际、、行业以及地方标准项目。
六、重庆市技术创新指导性项目推荐目录申报程序和要求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申报需填写《重庆市技术创新指导性项目推荐目录项目申报书》电子文档附件并上传至项目申报系统。
2.网上申报经审核通过后,由申报单位打印《重庆市技术创新指导性项目推荐目录项目申报书》,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主管部门并签注审核意见报送一份交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
3.涉及人身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有特殊规定的新产品,如食品、药品、农药、医疗器械(具)、家用电器、压力容器、计量标准器具等,在申报项目时必须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准产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食品或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申报项目另需附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该产品的食品安全标准(或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复印件。
七、重庆市技术创新指导性项目推荐目录好处

1.对列入《重庆市技术创新指导性项目推荐目录》的项目,可按《关于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渝财税﹝2016﹞5号)文件规定不再需要鉴定并享受政策。
2.对列入《重庆市技术创新指导性项目推荐目录》的项目,可按程序申请市级新产品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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